[建议]
签证申请勿忘遵循120/30天规则
■材料准备F-1签证适用于被合格的美国录取赴美攻读学位的学生。M-1签证适用于被非学术性或职业教育或培训项目录取的学生。在预约签证面谈之前,学生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美国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该学校签发的写有你信息和SEVIS号码的I-20表;证明你已经加入SEVIS并且支付费用的收据;学费,生活费以及I-20上所列其他费用支付方式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你近就读的学校出具的单原件,以及经认证的翻译件;获得学校录取资格需参加的或等材料。
■英语能力
面谈时,签证官会对申请者英语的听说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与I-20表的描述是否一致。拒绝用英语陈述,将会使签证官对申请者赴美学习这一目的的性产生怀疑。如果申请者的I-20上注明将在学校接受语言培训,就不需要讲得很流利。但总的来说,学生在到美国之前已开始着手英语水平。
■120/30天规则
根据法律,学生签证的签发不得早于I-20表上开学日期120天。学生可以120天申请,但领事馆将暂留您的护照直到适当时间。还需要注意,通常情况下,美国移民只允许学生在开学前30天内入境。因此,在申请签证和安排旅行时,作好相应时间安排。
■行政审核("检查")
根据学生所学课题和/或他们的背景,一些学生签证申请人需接受额外的安全审核。为了让这个额外的步骤尽量顺利的进行,美领馆建议学生在面谈时带好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为英文): 简历,包括所有发表过的科研论文清单;详细的研究计划;导师网页的复印件;这个步骤需要4个星期或者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