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安服务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 加保安员资格,取得保安员资格,持证方准上岗。自2013年开始,保安员资格将纳入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于每年定期组织相关。
一、【人员】
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保安员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民爆、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四)其他年满18周岁的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以上学历,无违法记录的,若想从事保安服务,也可自行到现住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报名申请参加。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准予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
1、受到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或曾因故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3、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应参考人员到服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其余申请人到现住地报名点报名,保安服务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应在服务地申请参加。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XX省保安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到报名点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彩色免冠大头近照6张。
6、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准考证的发放】
由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上载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各参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保安公司保安员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招用的从事保安服务人员需穿着2011新式保安服装参考。
五、【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分理论和体能两项进行。其中,理论主要是保安员专业技能、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等,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写的《保安员资格培训 》为主。
课程安排时间:
白班、晚班、业余制班、周末班、一对一定制课程(详情请咨询顾问)
白 班:8:30-16:30 (周一至周五白天时间段选择)
全日制:8:30-11:30/13:40-16:30 (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
晚上班:18:00-21:00
周 末:8:30-16:30(每周六或周日全天)
具体上课时间学员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报班。
课程周期:
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课程收费:
因学员自身基础和所要学习达到的程度、报班时间长短等客观因素不等,我们开设有不同的班级,费用有所区别,费用以学员所报班级为准,学员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报班,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老师。
不同时间校区有不同的优惠活动,详细优惠以当时参加的优惠活动为准。
预约试听体验课程:
学员如需参加体验课程,至少需一周和顾问预约体验课程,提供给顾问参加学员姓名+电话+课程+所在地区,顾问会及时登记预约就近校区体验课程,预约后顾问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通知学员。
报名须知:
1、外地学员,需食宿,和老师预约沟通。
2、学费不包含食宿费用。(全日制住宿课程除外)
3、校区顾问会不定期回访学员,了解基础情况,请学员配合顾问回访。
4、课程调换或改期,需到校区和课程老师沟通。
5、课程退班退费,学员需到校区办理。(实际情况以校区规定为准)
6、报名完成后保留好报名票据,以及课程老师联系电话,以便后期和老师跟进。
7、优惠活动请和报名老师咨询了解。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如需帮助或了解新优惠活动,请在线联系顾问,顾问会时间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